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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发电机的动力传动组件包含哪些呢
动力传动组件是柴油发电机的重要组成部件,其主要任务是将活塞的往复直线运动转变为曲轴的旋转运动,并将作用在活塞顶部的燃气压力转变为扭矩,通过曲轴向外输出动力,使热能转变成机械能。动力传动组件包括的部件有连杆、连杆轴瓦、连杆衬套、连杆螺栓、曲轴、飞轮和活塞组件。
1.功用
在动力传动组件中,连杆的作用是连接活塞和曲轴,并把作用在活塞上的燃气压力传递给曲轴。
2.条件和使用材料
柴油发电机在运转过程中,主要承受活塞顶部的燃气压力以及活塞组件和连杆往复运动时产生的惯性力,同时还要承受摩擦力的作用。这些力使连杆时而被压缩,时而受到拉伸,而连杆摆动所产生的惯性力还会使连杆出现弯曲。因此,要求制造连杆的材料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重量还要尽量轻。
目前,连杆一般选用优质中碳钢模锻或滚压成型,并且要进行调质处理。中小功率柴油发电机的连杆有的采用球墨铸铁制造,其效果较好,且成本也较低。对于强化程度较高的柴油发电机,连杆采用高级合金钢(40Cr、40MnB、42CrMo等)滚压制造。合金钢的特点是抗疲劳强度高,但对应力集中比较敏感,因此采用合金钢时,对外部形状、过度圆角和表面粗糙度等都有严格的要求。近年来,我国也采用稀土镁球墨铸铁制造高速柴油发电机的连杆。
3.构造
连杆主要由大头、杆身和小头3部分组成。
连杆大头装配在曲轴连杆轴颈上,曲轴转动时,它也随连杆轴颈相对转动。在连杆大头内部装有轴瓦,连杆大头能拆卸下来的部分称为连杆大头盖。大头的切面分为直切口和斜切口两种,根据柴油机使用性能的不同可以选用直切口或斜切口。连杆大头和大头盖用两个或4个螺栓固定在一起,连杆大头的孔径尺寸要求比较,通常在大头和大头盖的同一侧打上配对记号。
(2)杆身
连杆大头和小头的中间部分称为杆身。杆身的断面形状多为“工”字形,这是因为在材料断面面积相等的条件下,其抗弯断面模数 ,所以连杆能在软轻重量的情况下获得较大的结构刚度和强度。
(3)连杆小头
连杆与活塞销相连接的部分称为连杆小头。小头一般为薄壁圆形结构,下端用半径软大的圆弧与杆身圆滑衔接,在小头内部装配有薄壁衬套。为了润滑衬套与活塞间的配合表面,在连杆小头和衬套上钻孔(或铣槽)来收集飞溅下来的油雾。有的在杆身内部钻一个油道,润滑油从曲轴连杆的轴颈经过杆身内部油道进入衬套的摩擦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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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发电机组额定参数的介绍
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设备都会有应急电源,比如商场的应急电源,关于备用设备,跟柴油发电机组的使用是离不开的,在柴油发电机组选购的过程中,掌握柴油发电机组额定参数尤其重要。下面就来了解一下柴油发电机组的额定参数:
(1)额定功率(pe):指柴油发电机组在额定运行情况时所能输出的 有功功率,单位为千瓦(kW)或兆瓦(MW)。
(2)额定功率因数(cosφ):指电机额定运行时的功率因数。
(3)额定电压(Ue):指柴油发电机组在正常运行时的线电压,单位为伏(V)或千伏(kv)。
(4)额定电流(Ie):指柴油发电机组在额定状态运行时的线电流,单位为安
(A)或千安(kA)。
(5)额定转速(nc):柴油发电机组为了维持交流电的频率为50Hz时所需要的转速,单位为转/分(r/min)。
(6)额定效率(ηe):指柴油发电机组在额定状态运行时的效率。
(7)额定频率(fe):中国规定额定频率为50Hz。
(8)额定温升:运行中柴油发电机组定子绕组和转子绕组允许比环境温度升高的度数。中国规定环境温度以4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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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 能源局下发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 能源局组织对《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电监资质〔2012〕4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章 总 则
条 为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的实施,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力业务许可证是指发电类、输电类、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本办法所称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是指被许可人已经取得的电力业务许可被依法撤回、撤销,或者电力业务许可证被依法吊销以及其他电力业务许可被依法终止的法定情形,并依法注销手续的过程。
第三条 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的实施,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实施撤回、撤销电力业务许可和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注销手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电力业务许可的撤回、撤销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应当作出撤回电力业务许可的决定:
(一)电力业务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导致电力业务许可项目依法被终止的;
(二)准予电力业务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电力业务许可被终止的;
(三)有关部门根据 产业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做出停止被许可人经营电力业务的决定的;
(四)依法应当撤回电力业务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被许可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派出机构应当作出撤销电力业务许可的决定:
(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力业务许可的;
(二)已经取得电力业务许可但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许可条件,且逾期未改正的;
(三)依法应当撤销电力业务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能源局或准予电力业务许可的派出机构可以作出撤销电力业务许可的决定:
(一)派出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电力业务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电力业务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电力业务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电力业务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电力业务许可的其他情形。
撤销电力业务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第八条 作出撤回、撤销电力业务许可决定前, 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应当告知被许可人撤回、撤销电力业务许可的事实、理由和处理意见,听取被许可人的陈述和申辩。如被许可人无法联系,由准予电力业务许可的派出机构在其网站公告撤销、撤回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事实、理由和处理意见等相关信息,公告期为30日。
对被许可人提出的陈述和申辩, 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应当进行核实;被许可人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成立的, 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应当采纳。
第三章 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吊销
第九条 被许可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可以作出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决定:
(一)不遵守电力市场运行规则,情节严重的;
(二)发电厂并网、电网互联不遵守有关规章、规则,情节严重的;
(三)不向从事电力交易的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电力市场或者不按照规定公平开放电网,情节严重的;
(四)依法可以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 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按规定程序实施。
第十一条 作出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行政处罚决定前,被许可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被许可人在规定期限内要求听证的,由 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组织听证。
第十二条 在听取被许可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活动结束后, 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认为被许可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当作出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决定。
第四章 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注销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一)电力业务许可被依法撤回、撤销,或者电力业务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二)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
(三)被许可人申请停业、歇业被批准的;
(四)被许可人因解散、破产、倒闭等原因而依法终止的;
(五)被许可人不再具有发电机组、输电网络或者供电营业区的;
(六)经核查,被许可人已丧失从事许可事项活动能力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发生第十三条 )项情形的,由派出机构在撤回、撤销、吊销决定生效后10日内注销手续。被许可人应当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时限内交回电力业务许可证正本、副本。
第十五条 发生第十三条第(二)至(七)项情形的,被许可人应当在相关事项发生30日内向派出机构提出注销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理人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电力业务许可证正本、副本;
(四)需注销事项的有关材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被许可人申请材料齐全的,派出机构应在提交后10日内许可证注销手续。
第十六条 被许可人未按照第十五条规定提出注销申请的,派出机构经核实相关情况后可在其网站上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满后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派出机构负责公告辖区内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被许可人名单及注销原因。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电监资质〔2012〕47号)同时废止。